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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拆违月:第四话——拆除阳光房违法搭建

发布时间: 2024-02-03 04:08:28 来源:阳光房系列

  拆违大多分布在在辽三、辽四、兰州、大连路、金上海、大花园、五环等居委会的无证建筑。

  很多居民认为“我在自己家露台上搭建阳光房怎么就不可以了”,但是却忘记了,这片露台是属于公共空间,属于业主共有。

  从其搭建阳光房危害来看,更是不可以小看,阳光房既破坏房屋承担重量结构,又轻易造成楼下房顶渗水,更严重的会造成整栋楼下水管道拥堵。所以拆除违法搭建的阳光房既是响应居民呼声,也是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大势所趋。

  但是拆除屋顶阳光房违法搭建的困难却相比来说较高,一方面,针对阳光房拆违工作,居民有抵触情绪,配合度低。

  如唐山路1188弄7号某室的业主违法搭建了将近80平方米的阳光房,街道综管委对该处阳光房进行拆除时,业主不愿配合,通过街道工作人员一直做思想工作,告知其“街道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,一视同仁的拆除辖区内的违反法律建筑,目前,已有居民自愿拆除违反法律建筑,其余违反法律建筑也将予以拆除”。

  另一方面,阳光房违法搭建多出现在商品房小区,由于商品房小区阳光房高度高,施工难度大,危险性大,必须由专业实施工程人员进行实施工程拆违,种种问题造成拆除阳光房工作推进较为缓慢。